2007年 十二月 生活圣言
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。」(罗13∶10)
这句圣言是罗马书部份章节的总结。在这些章节中,圣保禄宗徒指出基督徒的生活应是一种爱弟兄的生活。的确,所有基督徒都是蒙召在圣神的引导下,以更新的精神向天主奉上新的敬礼(参阅罗12∶1),而圣神就首先在他们心中燃起这爱火。
在概括这些章节时,圣保禄宗徒指出,透过爱近人,我们能够完美地和满全地履行那包含在法律(即天主的诫命)里的天主圣意。爱弟兄就是爱天主最美妙而又最真实的表达方式。
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。」
可是,具体来说,这份完美和满全包含著甚麽?在之前的章节中,圣保禄宗徒描述了爱的不同表达方式和效果,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解释。
首先,真爱不加害於人(参阅罗13∶10)。它促使我们实践天主全部的诫命,缺一不可(参阅罗13∶9),因为这些诫命的首要目的,就是帮助我们避免陷入各种的罪恶中,即对我们自身和弟兄有害的种种罪恶中。
除了不作任何恶事外,爱更催促我们去行各种对我们的近人有益的善事(参阅玛12∶6-8)。
本月的生活圣言鼓励我们以一份具体而又敏锐的爱,去回应每位弟兄的需求、渴望和合理权益。正如耶稣教导我们一样,它应是一份尊重人的本性和基督徒尊严的爱。这份爱必须是纯洁的、宽容的、能与他人同甘共苦和向所有人开放的。
除非我们愿意脱离个人主义和狂妄自大的生活方式,否则这份爱是不可能实现的。本月的生活圣言有助於我们去克服那些潜藏在我们内的自私倾向,如骄傲、贪婪、迷色、野心、虚荣等,这些都是我们的主要绊脚石。
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。」
在临近圣诞的这个月里,我们该怎样去实践这句生活圣言呢?这句圣言邀请我们去紧记真爱的各种要求,并加以实行。
首先,我们不要对近人作任何邪恶的事,并要特别注意那些与我们的圣召、职业和生活环境有关的天主诫命。活出基督徒的爱德的首要条件,就是永不违背天主的诫命。
此外,我们要留意每条诫命的精髓、动机和目的。我们可以看见每条诫命都旨在培养我们对近人怀有一份更警觉、更体贴、更尊重和更具体的爱。
再者,我们也能够培养一种舍弃的精神,不再以自我为中心,这是实践基督徒的爱德所带来的必然结果。
这样,我们就能够「满全地」承行天主的圣意,并能以悦乐天主的方式来表达我们对 的爱(参阅罗12∶2)。
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。」
以下是一位在劳工署工作的律师的生活经验∶
「有一天,我要向一位公司老板提出申诉,因为他没有完全按照法例去支付员工合理的薪酬。在此之前,我做了两个星期的仔细调查,从文件中证实他并没有完全遵守法律。我祈求耶稣赐给我忠於 圣言的力量,好能坚守正义,同时也能成为 爱情的工具。
当我向这位老板展示所得的证据时,他却为自己辩护,说某些法例似乎对他和其他人不公平。我向他清楚表明,我们不能以别人的不守法行为,来解释自己犯错的理由。在随後的谈话中,我发觉他原来也渴求正义和公平,无耐却受到周围的坏风气所影响。
最後他对我说∶『你其实可以羞辱我、压垮我,但你却没有这样做。因此我在道德上有责任去纠正这个错误。』由於他赶时间出席一个紧急的会议,来不及等待我详细记录他违规的报告,他就在一张白纸上签了名。这证明他愿意立即作出改变。」
卢嘉勒